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創(chuàng)新研究院(China national music Heritage lnnovating Research lnstitute)公章編號:(11011710161643)由北京炎黃文明非物質文化遺產保護中心主管,于2022年10月正式成立,。
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創(chuàng)新研究院是一所集傳統(tǒng)音樂研究,、音樂藝術教育、民族音樂傳承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作,、音樂教育類書籍出版、名家音樂作品專輯發(fā)行,、非物質音樂文化遺產傳承和音樂藝術智庫為一體的綜合性學術機構,。
研究院的組織機構由行政機構和學術機構等部分組成。研究院設院長1人,、常務副院長1人和副院長2-3人,,榮譽院長3-5人。研究院實行院長負責制,,院長統(tǒng)籌研究院科學研究工作和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的開展,,研究院設立專家委員會和秘書處,其中,,秘書處下設3個職能部門以及4個研究基地,。保障研究院科研活動和人才培養(yǎng)按照預設目標順利進行。設行政管理部,,主要負責研究院的日常行政管理,,為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提供行政管理服務,。學術機構包括學術委員會以及研究院下設的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、技術服務部組成,。學術委員會由研究領域具有較高威望和影響力的學者組成,,負責指導研究院的總體科研目標和方向,為研究院重大學術事項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,,指導研究院人才評價和學術評價,。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人、副主任2-3人,、秘書長1人,,學術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為三年,可連任,。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是研究院從事科學研究的基本單位,,技術服務部為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提供科研裝備儀器和測試技術支持,保障科研目標的順利實現,。研究院根據工作需要設一定數量的中心主任,。
(一)專家委員會
專家委員會是研究院的“專家?guī)?rdquo;,旨在整合國際國內資源,,匯聚人才力量,,吸納政府、企業(yè),、協(xié)會等各方力量,,委員主要由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組成,負責支持研究院建設發(fā)展,,審議研究院的發(fā)展規(guī)劃,、咨詢論證、專題研討以及重點研究提出咨詢建議,。專家委員會委員聘期為三年,。
專家委員會設主任1人,主要負責統(tǒng)籌安排委員會內部相關工作,。專家委員會設多位不同領域的首席專家,,主要負責召集專家委員會會議,組織專家顧問定期對研究院相關項目進行跟蹤調查,,選聘不同領域專家及時補充專家委員會委員,。對
突發(fā)性重大問題,首席專家應積極組織專家委員會委員進行會商,,提出應對方案和解決措施,。
(二)秘書處
秘書處是研究院的核心運作部門,統(tǒng)籌各研究基地的相關事務,,負責日常營運管理,、對外交流合作以及課題項目管理等。
秘書處設立秘書長1人,、副秘書長5人,。秘書處建立聯絡員機制,各研究基地選派聯絡員1人,,負責與秘書處對接日常事務,。秘書處下設辦公室、交流合作部和項目管理部等三個職能部門,。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1-2人,。
1. 職能部門
辦公室:承擔研究院日常管理、科研輔助,、宣傳推廣等內部管理職能,。包括培訓講座相關新聞動態(tài)的采集與發(fā)布,學術交流動態(tài),、項目以及成果的發(fā)布,,撰寫研究院年度總結報告,網站平臺日常維護等工作,。
交流合作部:負責征集研究課題,、開展學術交流及對外交流考察等合作職能。包括與相關專家,、政府,、企業(yè)等進行銜接,為民族音樂領域的項目立項及其相關咨詢活動提供支撐,;協(xié)調組織相關合作領域的學術會議,、教育培訓等。
項目管理部:針對具體項目類型,,協(xié)調組織各研究基地或專家委員會成員組建研究團隊開展研究,;負責研究院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科研項目發(fā)布;設立項目考核制度,,重點從課題分配,、資金撥付、成果驗收,、績效激勵等方面加強對研究基地管理,;組織召開項目成果驗收評審等。
2. 研究基地
研究基地是研究院具體開展智力活動的重要抓手,,具體承擔中非經貿合作研究領域的公益性和市場化的課題研究,、人才培養(yǎng)、社會服務等,。按照秘書處的統(tǒng)一指導調度,,各研究基地負責成接課題項目,。各研究基地設基地主任1名,負責統(tǒng)籌安排研究團隊開展常態(tài)化公益性課題及重大課題研究,。
院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負責研究院學術研究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;
(二)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計劃;
(三)主持召開工作會議;
(四)提議聘任或解聘相關人員;
(五)其他重大工作,。
副院長協(xié)助院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經院長授權,主持研究院的日常工作,,組織實施研究院的工作計劃,,提出研究院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報告;
(二)提議聘任或解聘研究院工作人員。
研究院發(fā)布重大研究成果,,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專家委員會成員審議通過,。
中華民族音樂傳承創(chuàng)新研究院是一所集傳統(tǒng)音樂研究,、音樂藝術教育、民族音樂傳承創(chuàng)新創(chuàng)作,、音樂教育類書籍出版、名家音樂作品專輯發(fā)行,、非物質音樂文化遺產傳承和音樂藝術智庫為一體的綜合性學術機構,。
研究院的組織機構由行政機構和學術機構等部分組成。研究院設院長1人,、常務副院長1人和副院長2-3人,,榮譽院長3-5人。研究院實行院長負責制,,院長統(tǒng)籌研究院科學研究工作和人才培養(yǎng)工作的開展,,研究院設立專家委員會和秘書處,其中,,秘書處下設3個職能部門以及4個研究基地,。保障研究院科研活動和人才培養(yǎng)按照預設目標順利進行。設行政管理部,,主要負責研究院的日常行政管理,,為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提供行政管理服務,。學術機構包括學術委員會以及研究院下設的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、技術服務部組成,。學術委員會由研究領域具有較高威望和影響力的學者組成,,負責指導研究院的總體科研目標和方向,為研究院重大學術事項決策提供咨詢和建議,,指導研究院人才評價和學術評價,。學術委員會設主任1人、副主任2-3人,、秘書長1人,,學術委員會委員任期一般為三年,可連任,。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是研究院從事科學研究的基本單位,,技術服務部為研究(研發(fā))中心提供科研裝備儀器和測試技術支持,保障科研目標的順利實現,。研究院根據工作需要設一定數量的中心主任,。
(一)專家委員會
專家委員會是研究院的“專家?guī)?rdquo;,旨在整合國際國內資源,,匯聚人才力量,,吸納政府、企業(yè),、協(xié)會等各方力量,,委員主要由國內外知名專家學者組成,負責支持研究院建設發(fā)展,,審議研究院的發(fā)展規(guī)劃,、咨詢論證、專題研討以及重點研究提出咨詢建議,。專家委員會委員聘期為三年,。
專家委員會設主任1人,主要負責統(tǒng)籌安排委員會內部相關工作,。專家委員會設多位不同領域的首席專家,,主要負責召集專家委員會會議,組織專家顧問定期對研究院相關項目進行跟蹤調查,,選聘不同領域專家及時補充專家委員會委員,。對
突發(fā)性重大問題,首席專家應積極組織專家委員會委員進行會商,,提出應對方案和解決措施,。
(二)秘書處
秘書處是研究院的核心運作部門,統(tǒng)籌各研究基地的相關事務,,負責日常營運管理,、對外交流合作以及課題項目管理等。
秘書處設立秘書長1人,、副秘書長5人,。秘書處建立聯絡員機制,各研究基地選派聯絡員1人,,負責與秘書處對接日常事務,。秘書處下設辦公室、交流合作部和項目管理部等三個職能部門,。各職能部門工作人員1-2人,。
1. 職能部門
辦公室:承擔研究院日常管理、科研輔助,、宣傳推廣等內部管理職能,。包括培訓講座相關新聞動態(tài)的采集與發(fā)布,學術交流動態(tài),、項目以及成果的發(fā)布,,撰寫研究院年度總結報告,網站平臺日常維護等工作,。
交流合作部:負責征集研究課題,、開展學術交流及對外交流考察等合作職能。包括與相關專家,、政府,、企業(yè)等進行銜接,為民族音樂領域的項目立項及其相關咨詢活動提供支撐,;協(xié)調組織相關合作領域的學術會議,、教育培訓等。
項目管理部:針對具體項目類型,,協(xié)調組織各研究基地或專家委員會成員組建研究團隊開展研究,;負責研究院公益性和非公益性科研項目發(fā)布;設立項目考核制度,,重點從課題分配,、資金撥付、成果驗收,、績效激勵等方面加強對研究基地管理,;組織召開項目成果驗收評審等。
2. 研究基地
研究基地是研究院具體開展智力活動的重要抓手,,具體承擔中非經貿合作研究領域的公益性和市場化的課題研究,、人才培養(yǎng)、社會服務等,。按照秘書處的統(tǒng)一指導調度,,各研究基地負責成接課題項目,。各研究基地設基地主任1名,負責統(tǒng)籌安排研究團隊開展常態(tài)化公益性課題及重大課題研究,。
院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負責研究院學術研究工作和日常管理工作;
(二)主持制定年度工作計劃;
(三)主持召開工作會議;
(四)提議聘任或解聘相關人員;
(五)其他重大工作,。
副院長協(xié)助院長行使下列職權:
(一)經院長授權,主持研究院的日常工作,,組織實施研究院的工作計劃,,提出研究院年度工作計劃和年度工作報告;
(二)提議聘任或解聘研究院工作人員。
研究院發(fā)布重大研究成果,,須經三分之二以上專家委員會成員審議通過,。